一种皮革除味微胶囊及皮革表面处理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属于皮革加工,具体涉及一种皮革除味微胶囊及皮革表面处理方法。
背景技术:
1、在日常生活中,皮革制品常常会产生异味,给人们的使用体验带来不适。
2、cn107583452a公开了一种皮革除味剂,所述皮革除味剂,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组成分:重量组成百分比为5%~10%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重量组成百分比为10%~15%的二氧化钛;重量组成百分比为10%~15%的柠檬;重量组成百分比为5%~10%的绿茶;重量组成百分比为10%~15%的薰衣草精油;重量组成百分比为0.5%~1.0%的ph调节剂;重量组成百分比为0.1%~0.5%的保湿剂;以及重量组成百分比为30%~45%的双氧水。该技术方案通过添加柠檬、绿茶、薰衣草精油和双氧水,能提高除味的效果,但仍存在除味效果不稳定,有效成分挥发快,往往需要频繁使用才能达到较好的效果的问题。
3、目前市场上常见的皮革除味产品大多采用化学添加剂或植物提取物涂覆到皮革表面的方法。但化学添加剂可能会残留在皮革制品上,不仅除味效果有限,而且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植物提取物除味受到许多因素影响,除味效果不稳定,且往往需要频繁使用才能达到较好的效果。
4、因此,需要开发一种能快速去除异味又安全环保的皮革除味材料。
技术实现思路
1、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皮革除味微胶囊及皮革表面处理方法。所述皮革除味微胶囊能够方便、持久、有效地去除皮革中的异味,异味去除率高,同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2、为达此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3、第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皮革除味微胶囊,所述皮革除味微胶囊包括除臭剂和包覆在除臭剂表面的微胶囊基材,所述微胶囊基材和除臭剂的质量比为1:5~5:1,例如1:4、1:3、1:2、1:1、2:1、3:1或4:1等。
4、本发明中,所述微胶囊基材具有良好的包裹性能,利用微胶囊基材将除臭剂包裹形成稳定的皮革除味微胶囊,皮革除味微胶囊的微胶囊结构为除臭剂提供了较好的物理强度和化学稳定性,能有效隔离除臭剂与皮革产品之间的直接接触,也避免了除臭剂残留物质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同时可以确保皮革除味微胶囊在各种条件下的除味可靠性和持久性,控制除臭剂的释放速度和效果,以保护除臭剂不被提前释放,而进行缓慢释放。所述除臭剂具有良好的去味效果的作用,能够有效中和及掩盖皮革中的异味物质,能够长期维持皮革制品的清新气味。
5、本发明中,所述皮革除味微胶囊在皮革表面处理过程中能够更加精准地控制除臭剂的释放速度和效果。皮革除味微胶囊内部的除臭剂储存状况得到了有效保护,能够在感知到异味的时候快速释放,迅速中和气味源,有效去除异味。与传统喷涂或添加除臭剂方式相比,采用微胶囊技术不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更加稳定持久,提升了除味效果的可靠性和持续性。所述皮革除味微胶囊能够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持续释放除味剂,异味去除率高,同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提升皮革制品的舒适性和环保性,满足消费者对于舒适、健康的需求。
6、本发明中,所述微胶囊基材和除臭剂的质量比为1:5~5:1,若微胶囊基材和除臭剂的质量比过大,则会导致除臭剂包裹量不足或不均匀,也会导致皮革除味微胶囊结构过于厚重,影响其稳定性;若微胶囊基材和除臭剂的质量比过小,则除臭剂无法被完全包裹,导致除臭效果降低,也会出现皮革除味微胶囊尺寸不均匀或在皮革表面固化不完全的问题。
7、优选地,所述微胶囊基材和除臭剂的质量比1:1~2:1,例如1.1:1、1.2:1、1.3:1、1.4:1、1.5:1、1.6:1、1.7:1、1.8:1或1.9:1等。
8、优选地,所述除臭剂包括香精油类除臭剂、吸附剂类除臭剂和酶类除臭剂。
9、优选地,所述香精油类除臭剂包括薰衣草精油、柠檬精油或茶树精油中的任意一种或至少两种的组合。
10、本发明中,所述香精油类除臭剂具有天然清新的香气,可中和皮革异味。
11、优选地,所述吸附剂类除臭剂包括氧化锌、活性炭或硅胶中的任意一种或至少两种的组合。
12、本发明中,所述氧化锌、活性炭和硅胶能够吸附并固定异味分子,减少皮革异味。
13、优选地,所述酶类除臭剂包括脱氢酶和/或氧化酶。
14、本发明中,所述酶类除臭剂能够催化异味分子的分解,减少皮革异味。
15、优选地,所述微胶囊基材包括水溶性基材或油溶性基材。
16、优选地,所述水溶性基材包括聚乙烯醇(pva)、淀粉或蛋白质中的任意一种或至少两种的组合。
17、本发明中,所述淀粉和/或蛋白质,其为生物可降解材料,能进行生物降解从而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18、优选地,所述淀粉包括化学改性淀粉。
19、本发明中,所述化学改性淀粉可采用市售产品,例如羟丙基淀粉,或采用本领域公知的制备方法进行制备,在此不做特殊限定。
20、优选地,所述蛋白质包括乳清蛋白和/或大豆分离蛋白。
21、优选地,所述油溶性基材包括聚丙烯酸甲酯(pmma)、聚苯乙烯(ps)、聚乳酸(pla)、聚乙烯(pe)、聚乙烯亚胺(pei)、有机硅材料或脂肪中的任意一种或至少两种的组合。
22、本发明中,所述油溶性基材优选为聚乳酸,其为生物可降解材料,能进行生物降解从而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23、优选地,所述脂肪包括软磷脂和/或脂肪酸。
24、优选地,所述皮革除味微胶囊采用如下方法制备得到:将水溶性基材和水混合形成溶液,加除臭剂混合,烘干,得到所述皮革除味微胶囊。
25、优选地,所述水溶性基材和水的质量比为1:5~5:1,例如1:4、1:3、1:2、1:1、2:1、3:1或4:1等。
26、优选地,所述烘干的温度为45~55℃,例如46℃、47℃、48℃、49℃、50℃、51℃、52℃、53℃或54℃等,烘干的时间为2~24h,例如4h、6h、8h、10h、12h、14h、16h、18h、20h或22h等。
27、优选地,所述皮革除味微胶囊采用如下方法制备得到:将油溶性基材和有机溶剂混合形成溶液,加除臭剂混合,然后滴加到水中进行沉淀,烘干,得到所述皮革除味微胶囊。
28、优选地,所述有机溶剂包括二氯甲烷。
29、优选地,所述油溶性基材和有机溶剂的质量比为1:1~5:1(例如1.5:1、2:1、2.5:1、3:1、3.5:1、4:1或4.5:1等),所述有机溶剂和水的质量比为1:4~1:1,例如1:3.7、1:3.4、1:3.1、1:2.8、1:2.5、1:2.2、1:1.9、1:1.6或1:1.3等。
30、优选地,所述烘干的温度为45~55℃,例如46℃、47℃、48℃、49℃、50℃、51℃、52℃、53℃或54℃等,烘干的时间为2~8h,例如2.5h、3h、3.5h、4h、4.5h、5h、5.5h、6h、6.5h、7h或7.5h等。
31、本发明中,所述皮革除味微胶囊的制备过程中需要考虑除臭剂和微胶囊基材的相容性差异,进行溶剂和制备方法的选择,使微胶囊基材可以对除臭剂进行包覆,以确保二者能够良好地结合在一起形成微胶囊结构。
32、第二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皮革表面处理方法,所述皮革表面处理方法包括将如第一方面所述的皮革除味微胶囊附着在皮革表面。
33、优选地,所述皮革表面处理方法具体包括如下步骤:将如第一方面所述皮革除味微胶囊和水混合形成混合物,涂覆在皮革表面,固化,得到处理后的皮革,完成皮革表面处理。
34、优选地,所述混合物中皮革除味微胶囊的质量百分比为1%~20%,例如2%、4%、6%、8%、10%、12%、14%、16%或18%等。
35、优选地,所述涂覆包括喷涂或刮涂。
36、优选地,所述涂覆的涂覆量为0.05~0.5g/cm2,例如0.1g/cm2、0.15g/cm2、0.2g/cm2、0.25g/cm2、0.3g/cm2、0.35g/cm2、0.4g/cm2或0.45g/cm2等。
37、优选地,所述混合还包括与光引发剂混合。
38、优选地,所述光引发剂包括苯甲酮、苯甲酮甲醇酯或2,2-二甲基-2-苯基丙酮中的任意一种或至少两种的组合。
39、优选地,所述固化包括烘干或紫外光固化。
40、本发明中,所述固化指将皮革除味微胶囊稳定附着在皮革表面的过程。
41、优选地,所述皮革表面处理方法具体应用具体包括如下步骤:将水溶性基材、水和除臭剂混合,涂覆在皮革上,烘干,在皮革表面形成如第一方面所述的皮革除味微胶囊,得到处理后的皮革,完成皮革表面处理。
42、优选地,所述水溶性基材和水的质量比为1:5~5:1,例如1:4、1:3、1:2、1:1、2:1、3:1或4:1等。
43、优选地,所述涂覆包括喷涂或刮涂。
44、优选地,所述涂覆的涂覆量为0.05~0.5g/cm2,例如0.1g/cm2、0.15g/cm2、0.2g/cm2、0.25g/cm2、0.3g/cm2、0.35g/cm2、0.4g/cm2或0.45g/cm2等。
45、本发明中,通过将皮革除味微胶囊附着在皮革表面,进行皮革表面处理,进而当遇到皮革异味时,皮革除味微胶囊能够迅速释放出除臭剂,有效中和并去除皮革中的异味物质。本发明所述皮革表面处理方法不仅可以应用于皮革制品的生产过程中,还可以用于消费者在日常使用中随时对皮革制品进行除味处理,除味效果更持久,使用更加方便。
46、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47、本发明所述皮革除味微胶囊利用微胶囊基材将除臭剂包裹,能够在皮革表面形成稳定的微胶囊结构,以保护除臭剂不与皮革产品之间的直接接触,不被提前释放。所述皮革除味微胶囊能够安全、持久、有效地去除皮革中的异味,异味去除率高,同时也更加环保,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具有较高的市场潜力和应用前景。优选情况下,微胶囊基材可以选择无害的生物可降解材料,从而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与传统皮革除味产品相比,所述皮革除味剂微胶囊更加符合环保标准,符合现代消费者对健康环保产品的需求。
技术研发人员:张志刚,王晓强
技术所有人:柏德皮革(中国)有限公司
备 注:该技术已申请专利,仅供学习研究,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联系技术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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