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鲁哌酮(ROLUPERIDONE)在预防精神分裂症患者复发中的用途的制作方法
技术特征:
1.一种预防精神分裂症患者复发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含向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施用治疗有效量的罗鲁哌酮(roluperidone)。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天一次或两次向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施用所述治疗有效量的罗鲁哌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天一次向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施用所述治疗有效量的罗鲁哌酮。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向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口服施用所述治疗有效量的罗鲁哌酮。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罗鲁哌酮的所述治疗有效量在约1与约100mg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罗鲁哌酮的所述治疗有效量是约16mg、约24mg、约32mg、约40mg、约48mg、约56mg、约64mg、约72mg、约80mg、约88mg或约96mg。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罗鲁哌酮的所述治疗有效量是约32mg。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罗鲁哌酮的所述治疗有效量是约64mg。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没有表现出任何使所述患者或所述患者周围的人处于身体伤害风险中的行为。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具有低水平的与躁动、冲动控制、敌意、多疑或不配合相关的症状。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没有经历高水平的抑郁或焦虑。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i)在开始用罗鲁哌酮治疗之前具有稳定的阳性症状;或(ii)在开始用罗鲁哌酮治疗之前没有阳性症状。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i)在开始用罗鲁哌酮治疗之前具有持续约1到约6个月或约3到约6个月的稳定的阳性症状;或(ii)在开始用罗鲁哌酮治疗之前持续约1到约6个月或约3到约6个月没有阳性症状。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具有: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阴性症状是原发性阴性症状。
16.根据权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阴性症状在开始用罗鲁哌酮治疗之前稳定持续约1到约6个月。
17.根据权利要求14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阴性症状在开始用罗鲁哌酮治疗之前稳定持续约3到约6个月。
18.根据权利要求1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先前已向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施用抗精神病药。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向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施用罗鲁哌酮之前至少1天、至少2天、至少3天、至少4天、至少5天、至少6天、至少1周、至少2周、至少3周、至少1个月、至少2个月、至少3个月、至少6个月、至少9个月或至少12个月停止向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施用所述抗精神病药。
20.根据权利要求1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复发是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阳性症状的增加,任选地其中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阳性症状的增加以所述患者在一次或多次连续访视时的panss阳性子评分的增加为标志。
21.一种选择精神分裂症患者并预防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复发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含: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panss阴性子评分大于20。
23.根据权利要求21或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阴性症状是原发性阴性症状。
24.根据权利要求21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开始用罗鲁哌酮治疗之前具有稳定的阳性症状;任选地其中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开始用罗鲁哌酮治疗之前具有持续约1到约6个月或约3到约6个月的稳定的阳性症状。
25.根据权利要求21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开始用罗鲁哌酮治疗之前没有阳性症状;任选地其中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开始用罗鲁哌酮治疗之前持续约1到约6个月或约3个月到约6个月没有阳性症状。
26.根据权利要求21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没有表现出任何使所述患者或所述患者周围的人处于身体伤害风险中的行为;具有低水平的与躁动、冲动控制、敌意、多疑或不配合相关的症状;和/或没有经历高水平的抑郁或焦虑。
27.根据权利要求21至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先前已向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施用抗精神病药。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向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施用罗鲁哌酮之前至少1天、至少2天、至少3天、至少4天、至少5天、至少6天、至少1周、至少2周、至少3周、至少1个月、至少2个月、至少3个月、至少6个月、至少9个月或至少12个月停止向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施用所述抗精神病药。
29.根据权利要求21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复发是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阳性症状的增加,任选地其中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阳性症状的增加以所述患者在一次或多次连续访视时的panss阳性子评分的增加为标志。
30.根据权利要求21至2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天一次或两次向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施用所述治疗有效量的罗鲁哌酮。
31.根据权利要求21至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天一次向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施用所述治疗有效量的罗鲁哌酮。
32.根据权利要求21至3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向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口服施用所述治疗有效量的罗鲁哌酮。
33.根据权利要求21至3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罗鲁哌酮的所述治疗有效量在约1与约100mg之间。
34.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罗鲁哌酮的所述治疗有效量是约16mg、约24mg、约32mg、约40mg、约48mg、约56mg、约64mg、约72mg、约80mg、约88mg或约96mg。
35.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罗鲁哌酮的所述治疗有效量是约32mg。
36.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罗鲁哌酮的所述治疗有效量是约64mg。
技术总结
本申请涉及预防精神分裂症患者复发的方法,其包括向所述精神分裂症患者施用治疗有效量的罗鲁哌酮。
技术研发人员:R·卢特林格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密涅瓦神经科学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技术公布日:2024/11/21
技术研发人员:R·卢特林格
技术所有人:密涅瓦神经科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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